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公安部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》和公安部《鉴定机构登记治理办法》的有关划定,交通事故检修、鉴定要实行专业化,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费用,即对当事人的生理、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修,交通治理部分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、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时、正确的处理,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专门机构,并主要承担事故调查所需要的鉴定;为使案件处理公正、公平,伤残评定、车辆评估、**鉴定可以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。同时,具备资格的检修、鉴定、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交通治理部分存案,省级交通治理部分对符合前提的检修、鉴定、评估机构应予以宣布,办案单位可以向当事人先容这些机构,由当事人自行选择。
随着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 ,汽车平均行驶速度 不断提高 ,汽车上与安全行车相关的新装置越来越多 ,交通事故鉴定费用,车况不好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增大。 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必须的客观 证据 ,对交通事故的原因查明和责任认定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。因此 ,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,当事 各方都对事故车安全性能技术鉴定结论高度重视。虽然新的道路交通法对事故车的鉴定作了专门规定 ,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,国家也颁布了不少相关法规、 命令和标 准 ,印发了一些相关资料与教程 ,对事故车辆技术状 况鉴定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,但在实际应用中较 难综合、 集中 ,宣城交通事故鉴定,可操作性不好。
检验、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;需要延期的,经设区的市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。检验、鉴定周期**过时限的,须报经省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。
相关的法律依据:《*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*七十二条*二款规定“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、检查、收集证据;因收集证据的需要,可以扣留事故车辆,但是应当妥善保管,以备核查”。
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》*六章**四十九条规定,对因检验、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,应当当场制作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”,交付当事人,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。